根据《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量控制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1日(09:00-12:00,14:30-17:30)。
2.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3日(09:00-12:00,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含递补资格复审):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102号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以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可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需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szsydw.hebpta.com.cn:8055/login?code=1)输入相关信息自行查询个人排名情况,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主动联系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并书面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下列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岗位的,服务期已满的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仍在岗服务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前)以及主管部门出具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证明。
(2)报考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3)原则上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携带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5.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4月12日>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2024年4月12日>前)。
6.政审证明,格式见附件。
7.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提供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对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312-5918160(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3日